OECD的反賄賂公約的推行,側重透過將海外行賄定罪化來強化。但這樣的策略必須結合不同學科背景的合作,包括打擊與海外洗錢、會計欺詐、逃稅等相關的問題。但是,執行國外行賄和相關違法行為的第一步是有效的檢測。該項研究著眼於國外賄賂犯罪的主要偵查來源為何?以及某些公部門和私人部門行為者在揭露這一類犯罪行為方面的作用為何?它審視了不同部門和國家有效發覺海外行賄行為的做法。透過最佳實務的分享,提高各國檢測海外行賄的能力,與加強打擊跨國行賄的能量。該報告剛於2017年12月12日在“反行賄公約”20週年圓桌會議上發布。